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鼓励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促进制造装备升级,全面增强工业经济综合竞争实力。根据《昆山市工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昆政发[2017]66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昆山市工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项目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在昆山市内注册,纳入昆山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系统平台企业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未列入统计口径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如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企业提供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经统计部门核实确认,可视同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注册在昆山市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独立核算、积极开展技术改造、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入库工业企业。入库工业企业是指纳入(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半导体产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企业、重点技改企业、白名单企业)等产业库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的技术改造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技改投资实施地在昆山市境内。
2.实施技术改造投资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企业2019年度已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剔除已作进项转出的部分和不动产抵扣部分)对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乘上重点扶持产业(企业)系数达到1500万元。
4.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1.《2020年昆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出具信用承诺书,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诺企业近三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附件2);
4.同意税务机关提供企业2018、2019年度主要税种净入库税收额的授权书(附件3);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含企业2019年度已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剔除已作进项转出的部分和不动产抵扣部分)对应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部分内容的格式见(附件4);
6.未列入统计口径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需提供未列入统计口径的情况说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
四、申报流程
1.本次综合奖补资金项目预申报采取线下方式组织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于10月23日前向各区镇所在地相关部门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
2.各区镇受理企业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填报审核汇总表(附件5)。
3.各区镇于10月26日前将审核汇总表(盖章)、企业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科(单个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同时将资金申请表电子版、审核汇总表电子版材料报送至gxjtzjgk2019@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预申报通过审核的企业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年度昆山市工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具体通知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