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人才项目申报 > 苏州工业园区领军人才 > 外资企业注册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
发布时间:2017-07-15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单位名称)的名称核准□、

    设立□、变更□、备案□、注销□、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撤销□、注)、

    其他登记_____________事宜。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_______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地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1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4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责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1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4

负责人的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1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4

新增项目合同

5

终止项目的报告及完税证明

6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7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审批文件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外国(地区)金融、保险类企业毋需提交介绍函。

6、第4项外国(地区)金融、保险类企业毋需提交;从事石油、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生产、承包工程、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外国(地区)企业所提供的新增项目合同(摘要)中应明确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阶段期限及费用总额。

7、第5项经营范围中涉及从事石油及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生产、承包工程、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外国(地区)企业,项目终止时需提交国、地税及海关的完税证明。

8、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1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4

生产经营活动费用确认函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审批文件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外国(地区)金融、保险类企业毋需提交介绍函。

6、第4项仅适用于在中国进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生产,进入生产期的外国(地区)企业。

7、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1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4

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审批文件应提交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6、第4项为企业所在国家(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变更证明原件,如提交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7、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他事项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项目

文件名称

增设分支

机构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其他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仅适用于外国保险分公司增设营销服务部。

6、备案完成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资金数额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1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4

验资报告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行政审批被取消的事项毋需提交批准文件。

6、第4项仅适用于外国(地区)金融、保险类企业。

7、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doc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

苏州高企申报|苏州科技项目网|苏州项目申报网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