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创新〔2022〕136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根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将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的重要领域和当地优势特色产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
二、各地组织推荐和申报的程序:
(一)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申请材料格式要求和相关表式请在省工信厅网站 “政策法规”栏目下载,网址http://gxt.jiangsu.gov.cn);
(二)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见附件1),对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打分;
(三)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适当形式,择优推荐符合重点领域、《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初评得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获市级认定文件印发时间须在2021年5月20日之前;
(四)指导推荐企业通过“江苏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企业端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三、请各地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与佐证附件一致,确保申报材料没有缺漏,确保申报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确保初评分准确,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各市推荐提交操作。另正式行文并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2年5月27日前报送我厅,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同级发改、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我厅将依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复核和评分,按《管理办法》要求对结果进行公示。(转自江苏工信厅官网)